日前,颍东区冉庙乡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中明确指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区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许可证,燃气供应企业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应当如实记录每日工作维护信息以及用户持有气瓶的数量,定期检查报废期限等,燃气供应企业委托专业运输单位配送液化石油气的,应当加强配送人员和车辆管理。明确燃气供应企业和专业运输单位双方安全责任,督促其依法依规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严禁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石油气,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序推动液化石油气替代工作。